省有关单位,******局,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强化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根据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建设人工智能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第一批行业****基地实践成效,现组织遴选第二批****基地,体系化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打造“场景牵引数据、数据驱动模型、模型赋能应用、应用创造价值”的“数据飞轮”,构建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协同演进的共生生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电子商务、人力**、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住房建设、自然**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和商业航天、具身智能、智能驾驶、生物制造、新材料、量子信息、社会信用等创新领域,支持以“人工智能+”综合场景为牵引,汇聚标准规范、知识图谱、专业术语库等行业通识数据和专家经验库、高价值试验数据等行业专识数据,建设大规模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探索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规模化供给、设施化应用,支撑大模型和智能体开发应用,全力推进数据赋能人工智能纵深发展。
二、重点任务
1.建设数据集供给体系。重点面向需求急迫、供给短缺、赋能效果明显的行业应用场景,梳理行业数据**底数和应用场景,建立数据**清单和数据集需求清单,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加工生产平台和行业数据采集、汇聚、清洗、标注、生成、评测、封装等技术应用和工具链,按照“三统一”原则接入**省数据**枢纽管理调度体系,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联动,形成可持续迭代的数据集规模化供给体系。
2.加强国家标准应用验证。****基地与国家标准联动,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标准研制。推进高质量数据集格式、类型、标注、质量测评****基地应用验证,体系化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打造设施化高质量数据集生产体系,实现从数据接入、数据加工、数据标注、数据质检到应用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与能力提升。鼓励按照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建设高质量数据集交付系统,建立数据集**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和数据集全流程安全管理规则,探索“监管沙盒”等数据**全应用模式。
3.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聚焦供给、流通、应用、定价、分润等关键环节,围绕跨模态数据表征对齐、智能数据清洗、数据仿真与增强技术、基于思维链的专家标注、质量检测与互认以及数据编织、高性能隐私保护计算、多模态数据合成技术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探索促进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技术创新发展的高质量数据集构建和评测等技术,研制一批数据领域关键软硬件设备。支持****基地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协同创新联合体,促进数据技术创新成果的规模化应用,推动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4.探索长效运营和价值转化模式。探索以“词元”为基础的**配置方式和价值锚定机制,打造集“数据集生产加工和流通利用、支撑模型训练应用”于一体的数据赋能工场,围绕模型调用、信息处理、成本核算、服务定价和价值转化,探索数据集应用从“为**消耗定价”向“为智力产出定价”的价值转化路径。****交易所等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挂牌交易,发展“订阅模式”“商场模式”“定制模式”等多元服务形态。鼓励探索数据集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资产证券化、数据信托、数据保险等多元化资产化创新模式,拓宽数据价值转化渠道。
5.培育协同创新的数据产业生态。鼓励数据持有方参与开源建设,建立开源数据贡献激励机制,推动形成可持续的开源生态体系。构建共生互惠、协同演进、开放包容和机制共创的数据生态。鼓励建立高质量数据集**共建机制,以场景需求为牵引,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数据企业等主体参与建设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建设单位在****社区贡献高质量数据集,推动行业人工智能技术的普惠创**应用实践。
三、申报要求
1.****基地申报单位应在**省内注册,未被列入****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数据专业能力、质量控制体系及市场化应用成效,同时承诺履行数据质量、安全合规与长期更新维护的主体责任。支持行业链主单位、龙头企业等优势主体,牵头联合申报,集聚高质量数据**,建设产业化****基地。已纳入2025年**省****基地名单(第一批)的单位本次无需申报。
2.推荐单位填写《**省****基地征集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将电子版汇总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连同申报材料于2026年8月21******局数据**处(邮箱:****@163.com)。
四、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请省有关单位、******局、省属企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填写《**省****基地基本信息表》(附件1),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文档)以“单位名称+****基地申报”命名,报送推荐单位汇总。
2.审核评估。******局组织行业专家围绕申报主体的行业影响力,以及在相应行业领域数据集建设方面具备的能力等,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专家推荐意见。
3.遴选入库。******局**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专家意见确定第二批****基地,纳入培育范围。
4. 动态培育。建立****基地储备库,****基地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评估,动态更新入库名单,构建持续优化、优质供给的行业数据**体系。对长期不更**设进展情况、建设****基地****储备库。
五、保障措施
1.将****基地纳入**省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储备范围,作为国家高质量数据集项目申报储备项目,指导并支持申报国家项目和试点示范。
2.****基地通过数据产权登记推动高质量数据集进入数据要素市场安全合规流通,探索市场机制和运营模式,以高效应用促进高效供给,视情予以政策支持。
3.在政策解读、产学研**、人才培训、路演咨询等方面加强对行业****基地的指导服务,推荐与金融机构、数据领域相关投资基金等对接融资。
联系人及电话:朱青,0551-****8993;孙剑,0551-****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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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