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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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7-124********266776A-****0717-0000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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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
答疑与补充通知发出时间:2026年07月2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38,第四章评标办法设置(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标中财务状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利润:(1)成立时间满三年的投标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满分 2 分,有两年盈利的得1.2 分,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 (2)成立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两年盈利的得 1.2分,有一年盈利的得0.72 分,盈利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3)成立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投标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一年盈利的得0.72分,未盈利的不得分。 (4)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事务所出具在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利润:(1)成立时间满三年的投标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满分 2 分,有两年盈利的得1.2 分,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 (2)成立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两年盈利的得 1.2分,有一年盈利的得0.72 分,盈利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3)成立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投标人财务决算结论有一年盈利的得0.72分,未盈利的不得分。 (4)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事务所出具在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 76 号 4 栋18 层 |
地址:**省**市**区云**街道驿北路5 ****广场一区5座 613 |
| 联系人:郭工 |
联 系 人:于工 |
| 联系方式:0757-****3236 |
联系方式:0757-****8810 |
| 2026年07月27日 |
2026年0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