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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函〔2025〕5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4〕120号)等相关规定,****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 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井跃,电话:0537-****489,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