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时间:2026-07-27
我公司拟对名下**区和璟苑生态公园(二期)小院落进行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位置 信息 |
所在层 |
建筑层高 (m) |
占地 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 |
租金底价 |
报名保证金 |
| 1 |
**市 **区 和璟苑 生态公园 (二期) 小院落 |
1 |
4 |
613.32 |
359.2 |
5年 |
100000.00 元/年 |
10000.00元 |
| 2 |
2 |
4 |
350.57 |
|||||
| 3 |
合计 |
613.32 |
709.77 |
|||||
| 备注:最终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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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潜在承租人报名前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查看房屋情况,招租交付标准按现状交付。
三、招租期限
租赁期限暂拟定5年。五年承租期满后,招租价格按照市场评估价另行确定,上一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赁用途
房屋以现状出租,主要用于合规、低噪、无污染、无扰民的经营及使用场景,具体包含:文创工作室、****工作室、企业办公场所、非遗文化展览展示、轻奢美学空间、品牌文化展厅、高端团建沙龙场地等(不允许经营从事餐饮类、明火加工类、卡拉OK、酒吧、棋牌室、网吧、电玩吧、低俗娱乐、扰民直播、易燃易爆经营和音响等污染噪音较大的项目等业态;严禁违法违一切使用行为对环境污染较大的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应当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场地从事国家和地方禁止的经营活动)。
五、招租对象
1、承租方为企业的,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3、符合招租方的其他要求。
六、其他要求
承租方应充分尊重并爱护租赁物,承诺合理使用、妥善保养维护,保持院落风貌与公园环境整洁、不得随意私拆乱搭、肆意改造破坏、不得损坏建筑物主体结构,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需要承担租赁物自然损耗产生的维修修缮费用,以及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坏修复、赔偿费用,上述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修缮及补偿责任。
七、报名方式及资料提交:
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按公告要求****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并交纳报名保证金,保证金根据实际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底价核定,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持单据到招租方指定地点无息退还。未按期如数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料提交: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作为现场查验凭证);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公告期限届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的,对外招租公告长期有效。
九、公开竞标:****公司发布通知为准,组织报名人现场竞价(出租标的报名者为1个人的不符合本次公开竞价要求,以起租价获得承租资格,不举行公开竞价;若出租标的有2个及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的,我公司将进行公开竞价),竞价采用竞拍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获得承租资格。中标人确定后,如中标人获得承租资格,未****公司签订《****和璟苑生态公园(二期)小院落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工作完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持单据到出租方指定地点退取(不计息)。
十、报名地点:****(**省******办事处****广场信合大厦12楼运营安环部)。
十一、本次公告不构成要求要件,仅为要约邀请。
十二、****对本次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三、报名联系电话:0871-****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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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