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SPF级屏障环境动物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淮南-田家庵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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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71/202607-00098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表)审批
2026-07-27 15:03
****政府
关于****SPF级屏障环境动物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关于****SPF级屏障环境动物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7 15: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SPF级屏障环境动物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SPF级屏障环境动物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医院)

环评单位:******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

项目概况:********医院)北区,位于**市**区**路203号,计划利用老门诊楼5楼建设SPF级屏障环境动物房,****实验室项目,主要从事动物饲养及实验,实验室达到SPF级(无特定病原体动物)屏障环境,同时营运期主要外购无致病性小鼠、大鼠在项目内短暂饲养,进行建模、药理及教学实验,不进行涉及病原体(如细菌、病毒)的感染性实验,不对人体和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进行实验研究,根据营运期所进行的实验内容判定属于P1实验室。

本项目已取得**市田****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依托现有老门诊楼五楼,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以及《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做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管理等污染防治。合理调整施工时段,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类废弃物应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严格执行有关条例和规定,确保施工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动物饲养废气由笼具内密闭负压收集,再经独立密闭抽排风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实验室有机废气经室内排风系统排出,由风管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再通过楼顶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加强对无组织废气管理,污水处理站对产臭单元进行密闭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实验室高效过滤系统处理后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实验综合用水排水。院区已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院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洗衣废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其他实验废水、清洗废水等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内各种实验设备运行噪声及风机、空压机运行噪声。优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实验节奏,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并加强对各个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良好运转,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回收部门,废垫料采用塑****医院固定的垃圾站点暂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动物尸体属于医疗废物,袋装密封暂存于冰箱冷冻保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实验废液、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一次性用品、废紫外灯灯管、废试剂包装、废活性炭、废消毒液包装、废高效过滤器滤芯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对项目区进行专项防渗设计和分区防渗处理。危废库、实验室、清洗间进行重点防渗;饲养室、检疫间进行一般防渗;走廊、楼梯进行简单防渗。运营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须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对应急预案内容进行重新完善补充并进行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等均须按环评报告规定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电话:0554-****397

联系地址:**市**区**东路229号(原国土大厦)后楼五层(**市****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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