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2026年绥**S248线普通国省道大修工程-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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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7-27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3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3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3 09: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3 23:59:59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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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2026年绥**S248线普通国省道大修工程2026年绥**S248线普通国省道大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2026年绥**S248线普通国省道大修工程2026年绥**S248线普通国省道大修工程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原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条目号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保修期5年。” 更正为: 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条目号 1.1.4.5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2 个月,保修期 5 年。” 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地址:**省﹒**市﹒绥**﹒****中心 联系人:成军 电话:182****821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学士街道玉莲路32****工业园17栋 项目负责人:曾能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丽美、莫佳明 电话:186****2599 传真:0731-****0260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绥**﹒****交通局 地址:**省邵****中心路25号 电话:0739-****819 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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