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7-27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20吨金属陶瓷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20吨金属陶瓷材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开发区金科先进硬质材料产业园1栋02号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凯灵****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购买**市****开发区金科先进硬质材料产业园1栋02号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项目建设场地,总占地面积2317.155m2,总建筑面积3084.4m2。其中北侧为1F钢架结构建筑,为生产车间,按功能分区对车间进行分隔,包括湿磨干燥区、压制区、烧结大厅、钝化区、包装检查区及仓库等;南侧为3F砖混结构建筑,主要为办公生活区和展厅,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可生产金属陶瓷材料120t/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湿磨酒精干燥的冷水机循环系统用水、烧结的冷却塔循环系统用水以及蒸汽发生器用水为间接冷却或间接加热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雾干燥塔清洗废水经清洗产生的废水经回收罐回收沉淀后可回用于喷雾干燥塔的清洗,每个季度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水与钝化废水、产品清洗、车间地面清洁等综合废水一同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园区化粪池处****处理厂,最终经**港汇入湘江。泄压废气水封处置产生的废液作为废酒精纳入危废处置。 2.废气: ①称料粉尘:车间单独密闭阻隔沉降,定期清扫收集;②湿法球磨废气:设备密闭,配套设置冷冻水机组进行冷却,减少酒精挥发。在球磨机泄压孔上采用导管收集酒精废气,并导入水封装置吸收净化处理。③喷雾干燥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和酒精回收装置(冷冻水闭式冷凝)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④双Z干燥废气:经设备自带酒精回收装置回收;双Z干燥装置为掺胶工艺配套的酒精干燥设备,设置在掺胶房内,掺胶房整体负压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⑤掺胶制粒、成型剂烘干废气:掺胶房整体负压收集,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⑥压制粉尘:车间单独密闭阻隔沉降,定期清扫收集;⑦烧结废气:烧结废气经自带的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后,余下的不凝气体通过真空泵抽至经15m排气筒(DA002~DA004,每两台烧结炉共用1根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⑧清舟废气:清舟工作台台面下设有负压抽风集气管道,清舟粉尘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 上述废气DA001~DA004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它炉窑二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标准限值,镍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可做到达标排放。DA005中颗粒物(炭黑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可做到达标排放。厂界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和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炉窑旁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中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机械噪声经设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衰减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