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度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交易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3日
****2026-2028年度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北路8号
投标报价:86%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73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县上派镇**西路8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38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张思雨
联系电话:0551-****3183、****3831
监管部门:****委员会****粮食局)
联系电话:0551-****1335
公示期:2026年07月27日 至 2026年07月30日 17:30
二、其他说明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集团****公司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粮食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1335。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7月27日
****2026-2028年度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交易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3日
****2026-2028年度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及水箱清洗消毒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沈家浜路111号6幢、7幢
投标报价:93%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73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县上派镇**西路8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38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张思雨
联系电话:0551-****3183、****3831
监管部门:****委员会****粮食局)
联系电话:0551-****1335
公示期:2026年07月27日 至 2026年07月30日 17:30
二、其他说明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集团****公司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粮食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1335。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