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对****“**县****农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报告书的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县****农场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响岩镇双凤村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养殖圈舍2栋,包含附属设施、生活区粪污处理等。项目通过外购商品仔猪进行育肥,达到存栏5000头/年,年出栏10000头的规模。本项目场内不进行饲料加工、生猪屠宰、有机肥生产,不涉及种猪饲养、配种、分娩及仔猪哺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80****62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816-****957
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cn/s/a314590d0511(提取码:yU8T)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公示所提供的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地址、电话等方式向项目业主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或通过本公告相关链接信息下载。
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写清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地向您反馈意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