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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7/27 15:10:16 | 竞价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7/31 00:00:00 |
| 竞价剩余时间: |
00天 00时 00分 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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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佰联景源乌鸡养殖厂房提升改造工程-附属设备采购(大鸡鸡框) |
| 采购人名称: | **** | 项目状态: | 未开始竞价 |
| 联系人: | 陈强 | 联系方式: | 157****3200 |
| 供应商响应附件要求: | 必须上传 | ||
| 是否开具发票: | 是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发票 |
| 采购预算(元): | 39425.0 | 交货天数: | 合同签订后25天内供货 |
| 交货地址: | **省**市泰**马市镇****基地 | ||
| 备注说明: |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得因任何理由要求采购方追加费用。 2.供应商不得恶意低价竞价,扰乱市场,导致延误项目进展。 3.供应商应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若发现承诺不实将依法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4.供货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供应商产品质量、供应能力等无法满足项目需求,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货物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方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或造成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供应商不得虚报产品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产品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全额退还已付货款,并赔偿采购方全部经济损失。 7.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采购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
| 终止竞价说明: | |||
| 商品类型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参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商品详情 |
| 货物 | 设施农业设备 | 500 | 78.85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