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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017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保措施 | 公参调查情况 |
| 1 | 年加工钢化玻璃4万平方米(含中空玻璃3.6万平方米)项目 | **省**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9号8#厂房 | **凯****公司 | 年加工钢化玻璃4万平方米(含中空玻璃3.6万平方米)项目 | 1.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 应采取严格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3.项目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一般固废应尽量回收或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