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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
由于**县2024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未实施完成,现暂定将190.7万元结余资金改项到2026年实施。
现公开遴选2026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服务主体遴选要求及补贴标准暂按《****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4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请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服务主体申报方式:一是由乡镇(街道)推荐上报。二是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出具意见。在县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
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一定条件:(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4)凡是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吊销等处罚的,无社会信用代码、无银行账户、没有相应的财务管理的,不得遴选作为实施主体。(5)乡镇(街道)遴选出的服务组织需要拟写主体实施方案(附件 1、2),经乡镇(街****农业农村局评审遴选确定服务主体。
请于2026年8月4日前上报****,联系人:董家有,155****8091,邮箱:****225297@qq.com。
附件:
1. 附件1:2024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案.doc
3.附件3:**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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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