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询价公告
一、询价人:****
二、项目名称:**杭燃**场站扩容工程不锈钢管材采购
三、项目编码:GKXJ****07014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包含不锈钢管材的供货、运输、装卸、质保维保及相关配套服务。详细清单如下:
标的物及限价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 1 |
液化天然气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DN50-D57×4.0 |
米 |
150 |
06Cr19Ni10;GB/T14976-2025;其中保冷管97米;用于低温配管 |
126.7 |
| 2 |
液化天然气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DN32-D38×3.0 |
米 |
33 |
06Cr19Ni10;GB/T14976-2025;用于低温配管 |
65.7 |
| 3 |
液化天然气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DN25-D32×3.0 |
米 |
7 |
06Cr19Ni10;GB/T14976-2025;其中保冷管4米;用于低温配管 |
56.3 |
| 4 |
液化天然气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DN20-D25×3.0 |
米 |
20 |
06Cr19Ni10;GB/T14976-2025;用于低温配管 |
43.7 |
| 5 |
液化天然气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DN15-D18×3.0 |
米 |
12 |
06Cr19Ni10;GB/T14976-2025;用于低温配管 |
32 |
| 6 |
液化天然气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DN150-D159×6.0 |
米 |
48 |
06Cr19Ni10;GB/T14976-2025;用于气化后复热前配管 |
367 |
| 7 |
液化天然气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DN100-D108×5.0 |
米 |
18 |
06Cr19Ni10;GB/T14976-2025;用于气化后复热前配管 |
308.7 |
| 8 |
液化天然气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DN50-D57×4.0 |
米 |
30 |
06Cr19Ni10;GB/T14976-2025;用于气化后复热前配管 |
126.7 |
| 9 |
液化天然气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DN32-D38×3.0 |
米 |
24 |
06Cr19Ni10;GB/T14976-2025;用于气化后复热前配管 |
65.7 |
| 10 |
液化天然气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DN25-D32×3.0 |
米 |
2 |
06Cr19Ni10;GB/T14976-2025;用于气化后复热前配管 |
56.3 |
| 注:1.固定综合单价,数量按实结算。 |
||||||
六、技术要求:
(一)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
1、所有设备技术参数、材质、制造标准、试验要求、外观涂装、成套范围均严格遵照GB/T14976-2025《输送流体用不锈钢无缝钢管》。LNG 低温保冷管材同时满足本标准附录 A 超低温工况全部强制技术指标。
2、供应商需提供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管子(A、B)及涵盖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证书(覆盖范围应包含无缝钢管)。贸易商需额外提供有效期内经销授权书之类相关文件。
(二)标志、包装1、标志
不锈钢管件上应标制造单位标志,许可证编号,型号规格,牌号,执行标准,炉批号。要求不锈钢管件上的标志应是可追溯的永久性标志。当不锈钢管件空间限制无法实现标注时,允许省去部分标记内容,但省略部分必须在包装材料商标出。
2、包装
不允许用腐蚀性材料包装,包装不得破损,并附有合格证,证上应有制造商的名称、检验员签章或代号、检验日期、数量及特殊的贮存条件和贮存要求。外包装箱(袋)上注明个数量,以便到货查验。
七、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含设备材料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检测费、质保服务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九、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成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本货物最高含税总价限价59668.8元,超过总价限价的应价文件无效。
十、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数量按实结算。增值税税率遇国家政策调整,仅税额同步增减、不含税价款固定不变;税率无变动则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2、付款方式:
(1)当批材料到货、开箱清点合格、全套出厂资料完整移交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5%,留2.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2)货物结算总价=验收通过数量*对应综合单价。
十一、服务要求:
1、供货方式:以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为准;
2、供货期、供货地点:供应商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运输条款:产品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采取合理包装措施,避免抛摔、撞击、曝晒、雨淋、受潮、及化学腐蚀。在货物验收完成之前如出现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所有损失由供方承担。
4、验收要求:
(1)到货验收:每批货物到达现场后由甲方对数量、生产厂家、牌号、炉批号、数量、规格型号和外观等进行现场验收。若外观、材质、厚度等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或文件与实际产品不符或缺失,甲方将拒收,并退还该批产品,供应商赔偿由此产生的所完工程的返工损失,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隐蔽瑕疵:货物安装完毕、正常使用后,由甲方进行验收,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货物,供应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经检收合格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存在隐蔽质量瑕疵的,供应商仍应承担相应的质保责任。
(3)随机取样检测验收:货物安装前、质保期内,甲方有权随机取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检验不合格(即检测结果证明原材料或尺寸、主要性能参数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退还该批产品,并提前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支付该次的检验费用及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所完工程的返工损失。
5、技术服务要求:
(1)每批货通过验收之日起1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原厂质保高于此标准的按原厂质保。
(2)在质保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甲方****监督局等部门出具的检验书,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3)在质保期内,若发现产品内在质量、内部材料及加工工艺不合格或由此产生问题,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当天派有能力的人到达现场排除故障,或分批替换其产品,或对损坏情况折价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未能及时派人到达现场,甲方可自行排除故障,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产生故障的,供应商应予以直接免费更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业绩证明(合同及发票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与报价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公告发布期间内开具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报价函、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6年07月30日15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1份。
十三、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15时加急标书代写
2、地点:**市**区聚园路290号办公楼5****投标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四、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函总价与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但报价函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除外;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金额为准,修改综合单价;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十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
地址:**市**区聚园路290号
联系人:包啸宇
联系电话:135****3246
纪检监督电话:0571-****9152
****
日期:2026年07月2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