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集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代表性建筑相关信息的通告
1988年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为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各地**了大量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小区、大院、街区,这些建筑承载了**改革开放记忆,见证了特区发展历程,彰显了**人民“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特区精神,是**自由贸易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全面调查了解这些历史文化**底数,有效开展保护利用,我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建筑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时间范围。1988年**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各发展阶段建设留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重点聚焦建省初期(1988—1993年),如建省以来在此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举办过重大活动的,可不受此限制。
(二)空间范围。**省行政区域内各市、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
(三)价值范围。见证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重要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的建筑;反映创业精神、体现发展成就的建筑;承载集体记忆与生活变迁、具有“大众记忆”价值的建筑。
二、征集对象类型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行政办公建筑。建省初期省、****机关、****委会办公场所等具有象征意义的行政建筑。
(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立**经济特区之后“首例”事件发生地。率先推行重大改革、诞生“全省第一”事项的场所,如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首批标准化厂房、****基地、早期人才招聘市场、率先实行某项政策的办公场所等。
(三)对外开放与交流场所。早期外商投资企业落户地、****代表处、重要外事接待场所等。
(四)重大活动与会议场所。建省以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庆典举办地。
(五)基础设施。城市桥梁、立交桥、隧道、水厂、电厂、供水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燃气热力设施、园林环卫设施、垃圾处理设施、防洪排涝设施、气象设施等。
(六)公共服务设施。**码头、机场航站楼、火车站、****车站、学校、医院、文化场馆、体育场馆、金融邮电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中心、公园绿地、广场等。
(七)工业建筑与产业创业建筑。各类工业企业厂房、研发中心、仓储物流设施、垦区场部等。
(八)商业与居住建筑。商场、影剧院、酒店、宿舍、住宅楼等。
三、征集内容要求
提供信息时,请尽可能包含以下内容:
(一)建筑名称或俗称、具体地址(可附位置示意图);
(二)建筑年代(建成年份或大致时期);
(三)建筑现状(使用情况、保存状态);
(四)与建筑相关的历史事件、人物故事或集体记忆;
(五)提供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用于后续核实与反馈);
(六)如有老照片、历史影像、文献资料等,欢迎一并提供。
四、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zjtmcch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建筑信息征集”。
(二)信函邮寄。邮寄至**省**市海府路59****建设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邮编:570204),信封请注明“建筑信息征集”。
(三)电话征集。拨打征集热线0898-****5061,由工作人员记录登记。
(四)现场提交。可前往所****建设局现场提供信息,****住建局统一汇总报送。
五、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六、信息运用
对征集的信息,我厅将组织梳理甄别和现场复核。经评估认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将按程序公布保护名录,依法实施保护管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珍贵的历史印记。
特此通告。
****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