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2026年7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太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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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6-07-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局**分局2026年7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035

地 址:****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

**省**市**区阳邑乡水磨坡村东北侧

****

******公司

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100MW,**场区包括光伏组件、逆变设备、箱式变压器、相应的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附属的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严禁乱排;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水污染防治措施。光伏组件采用空气压缩机吹扫、拖布擦拭以及自然降水冲洗,项目无废水产生和外排。3、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升采用低噪声箱变,箱变布置远离村庄侧。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集中收集后,依托**县粤能光伏发电(扩建)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可返厂维修再利用或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置;箱变配套事故油池,用于暂存箱变事故废油,若产生废油、废油桶,第一时间联系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对废油进行统一收集、规范清运,将全部废油转移出准保护区范围,严禁在准保护区内留存、处置危废废油。5、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对河流水质、水量产生影响;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规范操作,对开挖表土设专门的堆棚或设置围挡,减少水土流失。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清理、地面植被恢复、复耕;对生态恢复区进行跟踪观测;定期巡查植被恢复情况,建立调查统计档案,及时对场地长势不良的植被进行补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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