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纤维素醚及年产12万吨一氯甲烷项目

审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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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4003MAC7D8XB84陈洪超
王浩哲**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市
**伊犁州**-****开发区奎东特色产业园,恒运大道以南,腾达路以西,科创路以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6万吨纤维素醚及年产12万吨一氯甲烷项目****
2021版本:044-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市 **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市
经度:85.161389 纬度: 44.340833****生态环境厅
2023-07-07
新环审〔2023〕135号****4003MAC7D8XB84001P
2025-02-0577150.2
10947****
****4003MAC7D8XB84****0105MA795GB41K/****4003MAC7D8XB84
******公司/**********公司
****0105MA795GB41K2025-04-18
2026-06-242026-07-22
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6万吨纤维素醚及年产12万吨一氯甲烷年产6万吨纤维素醚及年产12万吨一氯甲烷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氯甲烷工艺路线:甲醇气体与氯化氢按比例混合,在触媒氯化锌溶液的催化作用下反应生成一氯甲烷,再经水洗、冷却、压缩、冷凝得到纯品。 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HEMC)工艺路线:以纤维素为主要原料,加入液碱,反应生成碱性纤维素,再加入醚化剂(一氯甲烷、环氧乙烷),经醚化反应生成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HEMC)。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PMC)工艺路线:以纤维素为主要原料,加入液碱,反应生成碱性纤维素,再加入醚化剂(一氯甲烷、环氧丙烷),经醚化反应生成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PMC)。 工艺流程详见验收报告一氯甲烷工艺路线:甲醇气体与氯化氢按比例混合,在触媒氯化锌溶液的催化作用下反应生成一氯甲烷,再经水洗、冷却、压缩、冷凝得到纯品。 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HEMC)工艺路线:以纤维素为主要原料,加入液碱,反应生成碱性纤维素,再加入醚化剂(一氯甲烷、环氧乙烷),经醚化反应生成羟乙基甲基纤维素醚(HEMC)。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PMC)工艺路线:以纤维素为主要原料,加入液碱,反应生成碱性纤维素,再加入醚化剂(一氯甲烷、环氧丙烷),经醚化反应生成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HPMC)。 工艺流程详见验收报告。
1、1台深脱塔变为1台解析塔,配套设备均相应发生变化,设备作用未发生变化,均用于盐酸解析和吸收,已做重大界定 2、新增絮凝沉淀工艺设备,优化处理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6万吨纤维素醚及年产12万吨一氯甲烷项目位于自****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9′49.62″,北纬44°20′26.85″。本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条3万吨/年HPMC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生产线、1条3万吨/年HEMC羟乙基甲基纤维素生产线、1条12万吨/年一氯甲烷生产线)、辅助工程(**综合楼、办公楼等)、储运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危废仓库及罐区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等)及配套环保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77150.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0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58%。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氯甲烷生产线不凝汽,HEMC生产线醚化车间泄压冷凝尾气,HPMC生产线醚化车间泄压冷凝尾气,储罐废气,HEMC生产线醚化车间盐酸计量罐废气,HPMC生产线醚化车间盐酸计量罐废气均通过气液焚烧炉焚烧,焚烧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式急冷塔+碱液喷淋吸收”处理,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氯化氢排放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限值要求。 HEMC生产线、HPMC生产线前粉车间粉碎、粉仓粉尘,醚化车间计量粉尘,后处理车间湿粉碎、气流干燥、干粉 碎和筛分、混同、包装粉尘均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净化处理,通过36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硫化氢、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危废仓库有机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厂界氯化氢、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氯甲烷生产线碱洗废水、闪蒸废水,HEMC生产线真空泵废水、精馏废水、洗涤废水,HPMC生产线真空泵废水、精馏废水、洗涤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气液焚烧炉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均****处理站,经“沉降分离+膜分离+MVR蒸发结晶+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厌氧塔+厌氧沉淀池+好氧曝气池+二沉池”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协议纳管标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一氯甲烷车间、醚化车间、蒸发站、废气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液化烃罐区、常压罐区、酸碱罐区、酸碱库、危废仓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地下水;定期对厂区下游区域地下水和厂区周围土壤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严格落实碳排放控制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优化及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项目稳定达产运行后,应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且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所承诺的区域主要污染物削减措施应落实到位,未落实区域削减措施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年产6万吨纤维素醚及年产12万吨一氯甲烷项目位于自****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9′49.62″,北纬44°20′26.85″。本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座HPMC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生产车间,内设2条生产线,年产3万吨HPMC羟丙基甲基纤维素,**1座HEMC羟乙基甲基纤维素生产车间,内设2条生产线,年产3万吨HEMC羟乙基甲基纤维素,**1座一氯甲烷生产车间,内设1条生产线,年产12万吨一氯甲烷)、辅助工程(**综合楼、办公楼等)、储运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危废仓库及罐区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等)及配套环保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7715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4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19%。 本项目运营期一氯甲烷生产线不凝汽,HEMC生产线醚化车间泄压冷凝尾气,HPMC生产线醚化车间泄压冷凝尾气,甲醇储罐、氯甲烷球罐、二甲醚储罐、乙二醛储罐废气,HEMC生产线醚化车间、HPMC生产线醚化车间盐酸计量、中和废气进入均通过气液焚烧炉焚烧,焚烧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式急冷塔+碱液喷淋吸收”处理,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环氧乙烷储罐、环氧丙烷储罐废气经碱洗处理后进入“气液焚烧炉+SN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式急冷塔+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氯化氢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HEMC生产线、HPMC生产线前粉车间粉碎、粉仓粉尘,醚化车间计量粉尘,后处理车间湿粉碎、气流干燥、干粉碎和筛分、混同、包装粉尘均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净化处理,通过36米(含4根35米)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硫化氢、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危废仓库有机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式急冷塔+碱液喷淋吸收”处理,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主要装置区设备及管道采用密闭排液方式以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选用与生产设备配套的集气设施、各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制定现场设备操作规程、加强对车间的清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氯化氢、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一氯甲烷生产线碱洗废水、闪蒸废水,HEMC生产线真空泵废水、精馏废水、洗涤废水,HPMC生产线真空泵废水、精馏废水、洗涤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气液焚烧炉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均****处理站,经“沉降分离+膜分离+MVR蒸发结晶+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厌氧塔+厌氧沉淀池+好氧曝气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协议纳管标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企业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控与污染防控要求,全方位推进相关措施落地。在工程管理方面,强化施工期质量监管与运营期常态化管理,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线逐一开展防渗防漏处理,通过加强设施日常维护,最大程度减少废水渗漏风险,切实筑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基础。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同时,已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与土壤监测点,严格按照监测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建立异常响应机制,一旦发现监测数据超标,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防渗工程验收记录及照片见附件9)。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泵类、离心机等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机械传动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降噪,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要求,一般固废统一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其中废布袋拉****填埋场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封闭式收集桶,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所有危险废物均交由******公司和**诺客****公司处置,且收集、贮存、运输全过程严格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生化污泥经鉴别为一般固废,委托****处置。 本项目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优化及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委托**创先****公司编制了《年产6万吨纤维素醚及年产12万吨一氯甲烷项目节能报告》,报告分析得出本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伊犁州的能源规划、产业政策及规程规范要求;采用的节能技术国内领先,采取的节能措施、选用的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推广技术的要求;均采用国内先进技术设备,主要用能设备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本项目从节能角度分析可行(节能报告见附件10)。 本项目已全面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654003-2024-334-H,已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已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通过管理与培训教育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本项目已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已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已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已提交监理报告,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落实工程监理相关内容(监理报告见附件11)。 本企业不强制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本项目在运行排放污染物前,已于2025年2月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4003MAC7D8XB84001P,许可证中明确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的执行情况及其他要求,且严格依照许可证规定排污。同时,企业在运行期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稳定控制在核定指标内且达标排放。 在申领排污许可证阶段,企业已将承诺的区域主要污染物削减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完全满足排污许可证核发条件后才启动项目运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批复见附件12) 本公司在**维吾尔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系统定期报送自行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企业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2条纤维素醚生产线前粉车间粉碎机、棉仓粉尘共用DA002(P1-1)、DA012(P1-2)排气筒排放; 2、纤维素醚生产线内湿粉碎、干粉碎、筛分共用两个排口DA009(P4-1、6-1)、DA0011(P4-2、6-2)排放; 3、纤维素醚生产线内气流干燥系统废气2个排口变更为8个排口(HEMC生产线气流干燥排口为DA008、DA010、DA019、DA020(P5-1),HPMC生产线气流干燥排口为DA005、DA013、DA017、DA018(P5-2); 4、2条纤维素醚生产线内气混系统和料仓共用2个排口(DA014(P7-1、P8-1))、DA016(P7-2、P8-2); 5、粉尘排气筒有4根高度为35米;“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设施排气筒高度为25m; 6、盐酸、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储罐废气经碱洗处理后进入“气液焚烧炉+SN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式急冷塔+碱液喷淋吸收”处理;盐酸计量、中和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经“气液焚烧炉+SN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式急冷塔+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 7、废活性炭、废触媒催化剂、反渗透滤芯、除尘器收集灰均为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已按照规范处置;环评未提。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235350 0 0 0 235350 23535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2028 7.235 0 0 0.203 0.203 /
0 5.3396 8.933 0 0 5.34 5.34 /
0 35.5618 52.255 0 0 35.562 35.562 /
0 1.32 11.47 0 0 1.32 1.3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降分离+膜分离+MVR蒸发结晶+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厌氧塔+厌氧沉淀池+好氧曝气池+二沉池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协议纳管标准 沉降分离+膜分离+MVR蒸发结晶+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厌氧塔+厌氧沉淀池+好氧曝气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SN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式急冷塔+碱液喷淋吸收、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次氯酸钠+碱液喷淋、碱液喷淋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SN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式急冷塔+碱液喷淋吸收、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次氯酸钠+碱液喷淋、碱液喷淋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一氯甲烷车间、醚化车间、蒸发站、废气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液化烃罐区、常压罐区、酸碱罐区、酸碱库、危废仓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地下水;定期对厂区下游区域地下水和厂区周围土壤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企业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控与污染防控要求,全方位推进相关措施落地。在工程管理方面,强化施工期质量监管与运营期常态化管理,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线逐一开展防渗防漏处理,通过加强设施日常维护,最大程度减少废水渗漏风险,切实筑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基础。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同时,已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与土壤监测点,严格按照监测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建立异常响应机制,一旦发现监测数据超标,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本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要求,一般固废统一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其中废布袋拉****填埋场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封闭式收集桶,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所有危险废物均交由******公司和**诺客****公司处置,且收集、贮存、运输全过程严格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生化污泥经鉴别为一般固废,委托****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本项目已全面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654003-2024-334-H,已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已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通过管理与培训教育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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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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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所承诺的区域主要污染物削减措施应落实到位,未落实区域削减措施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在申领排污许可证阶段,企业已将承诺的区域主要污染物削减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完全满足排污许可证核发条件后才启动项目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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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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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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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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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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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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