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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439483 | 建设单位法人:单既强 |
| 马俊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工业园豪迈路1号********工业园)E区内 |
| ****高端装备零部件表面处理及热处理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99-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市**市 ****工业园豪迈路1号********工业园)E区内 |
| 经度:119.729420 纬度: 36.34032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1 |
| 高环审表字〔2025〕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439483002R |
| 2025-09-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94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43948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鲁诚****公司 |
| ****0705MACDPW4N8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CFMBAG79 | 竣工时间:2026-01-15 |
| 2026-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30 |
| 2026-06-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3431 |
| 扩建、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业园豪迈路1号********工业园)E区内。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已有E1、E6车间及办公楼等构筑物,总占地面积3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9万元。新购置热处理炉、喷砂房、烘干房等设备13台/套(不含淘汰、限制类设备)。项目完成后,可实现年处理高端装备零部件15000吨的生产能力。(1台热处理炉,5套喷砂房,5台除湿机,2套烘干房) | 实际建设情况:****工业园豪迈路1号********工业园)E区内。本次建设一期内容,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已有E1、E6车间及办公楼等构筑物,总占地面积3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8平方米。一期工程总投资4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一期建设1台热处理炉,3套喷砂房,3台除湿机,2套烘干房,具备处理高端装备零部件15000吨的生产能力(热处理工序年处理高端装备零部件15000吨,喷砂工序年处理高端装备零部件8069吨,喷漆后烘干年处理高端装备零部件15229吨)。 |
| 产能变动:环评内容:年可处理高端装备零部件15000t(按生产工序分:热处理工序10680t、喷砂工序14985t、烘干工序3060t)。实际建设内容:年可处理高端装备零部件15000t(按生产工序分:热处理工序10680t、喷砂工序8069t、烘干工序3060t)。 生产设备变动:环评内容:5套喷砂房、5套喷砂房除湿机、2套烘干房(含烘干炉)、1台天然气热处理炉。实际建设内容:新增3套喷砂房、3套喷砂房除湿机、2套烘干房(含烘干炉)、1台天然气热处理炉。 变动原因:变动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外购件→高端装备零部件检验→粗加工→热处理→喷砂→喷漆→烘干→精加工→清洗→装配→调试、试车→包装发货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件→高端装备零部件检验→粗加工→热处理→喷砂→喷漆→烘干→精加工→清洗→装配→调试、试车→包装发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热处理废气经源头低氮燃烧处理后由排气筒P1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P2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依托现有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源头低氮燃烧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4排放。 无组织废气通过封闭车间,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量。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进入康达环保(高****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北胶**。 噪声:基础减振,隔声罩,建筑物隔声以及合理布局等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在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库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热处理废气经源头低氮燃烧处理后由排气筒HM022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52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依托现有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源头低氮燃烧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4排放;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设备密闭,增强绿化,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康达环保(高****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至北胶**。 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危险废物在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库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变动情况:排气筒P1编号变为排气筒HM022,排气筒P2编号变为DA052。 变动原因:排气筒编号根据排污许可编号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052 | 0 | 0 | 0 | 0.052 | 0.052 |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65 | 0 | 0 | 0 | 0.065 | 0.065 | / |
| 0 | 1.135 | 0 | 0 | 0 | 1.135 | 1.135 | / |
| 0 | 1.207 | 0 | 0 | 0 | 1.207 | 1.207 | / |
| 0 | 2.088 | 0 | 0 | 0 | 2.088 | 2.088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康达环保(高****公司进水标准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康达环保(高****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至北胶**。 | 综合污水排放口DW008出口:pH值(无量纲)为6.8,其他各污染物日均值为动植物油类0.30mg/L,化学需氧量105mg/L,总氮35.5mg/L,总磷0.5mg/L,悬浮物66mg/L,氨氮15.1mg/L,生化需氧量40.6mg/L,石油类0.82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1mg/L |
| 1 | 热处理废气治理设施:低氮燃烧装置 | 排气筒HM022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基准氧含量9%),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1级) | 热处理废气经源头低氮燃烧处理后由排气筒HM022排放 | 排气筒HM022出口: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17mg/m3,颗粒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3.4mg/m3,烟气黑度<1级 | |
| 2 | 喷砂废气治理设施:滤筒除尘器 | 排气筒DA052: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 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52排放 | 排气筒DA052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 | |
| 3 | 烘干废气治理设施:滤棉吸附+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 | 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排气筒DA001:VOCs、二甲苯等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业》(DB37/2801.5-2018)表2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70mg/m3、排放速率2.4kg/h,二甲苯排放浓度15mg/m3、排放速率0.8kg/h) | 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依托现有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 | 排气筒DA001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7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1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80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6×10-2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1kg/h。 | |
| 4 | 天然气燃烧废气治理措施:低氮燃烧装置 | 排气筒DA004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1级) |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源头低氮燃烧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4排放 | 排气筒DA004出口: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烟气黑度<1级 |
| 1 | 噪声防治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E区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Leq在51.7~55.7dB(A)之间,夜间噪声Leq在44.1~47.6dB(A)之间 |
| 1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做好防雨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危废库等均做好防渗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做好防雨措施。 | 已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做好防雨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危废库等均做好防渗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做好防雨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土壤和地下水。 |
| 1 | 危险废物在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库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钢砂(含废氧化皮)、除尘器收尘、废滤筒、废包装袋,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桶,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原料库、一般工业固废库、危废库做好防渗措施,加强对油类物质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和检查,避免物料出现泄漏 | 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原料库、一般工业固废库、危废库已做好防渗措施,已加强对油类物质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和检查,避免物料出现泄漏 |
| E1车间、E6车间、办公室、危废库、一般固废库、料场、原料仓库、油库,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供气系统、排气筒DA001及其环保设施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排气筒DA004、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E1车间、E6车间、办公室、危废库、一般固废库、料场、原料仓库、油库,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供气系统、排气筒DA001及其环保设施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排气筒DA004、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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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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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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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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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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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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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