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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土地情况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总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 |
**市大划街道灰窑村2、3、8组 |
4201.76平方米 |
供电用地 |
50年 |
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 |
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 |
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6年7月27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三、受让人范围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一)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二)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和组织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及以上意向者,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地点:****(**省崇****社区世纪大道1000号)
联 系 人:赵谨
联系电话:028-****7410
****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