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区**镇、三五镇、正龙乡、五山乡乡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重大变动)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76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4日 |
中电建(******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区**镇、三五镇、正龙乡、五山乡乡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代码:****,位于**市**区**镇**村、中团村。中团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09度17分49.6338秒,23度42分36.5810秒;******中心坐标为109度16分31.7074秒,23度41分29.7728秒。项目于2023年6月20日取得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环审〔2023〕113号),并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完工,项目已完成建设尚未投产。
项目原环评批复有5个地块,本次评价建设地点保留1个原有地块,取消4个原有地块,新增1个地块为重新选址地块,构成重大变动故重新报批。项目总占地93171.67平方米,其中**村蚂蟥塘地块占地47475.88平方米,中团村碑记山塘地块45695.79平方米。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9.14394兆瓦峰值,项目装机容量大于6兆瓦小于50兆瓦,工程规模为中型;采用固定支架安装双面双玻单晶硅570瓦特峰值光伏组件16042片,每个光伏组串由26块电池组件串联而成,共布置617组支架;共布置320千瓦组串逆变器23台;共布置箱变3台。
项目总投资679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7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0.55%。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主要为坑塘水面,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完成后,及时对裸露地进行整治绿化;施工期建材的堆放场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并恢复植被;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临时占用的陆域选择适合当地土壤生长的草籽进行播种恢复;项目占用的鱼塘选择“四大家鱼”,低密度自然放养,不投放饵料。
(二)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人值班定期进行光伏场区的巡视、日常维护等,无生活污水产生。太阳能光伏组件主要为人工用湿抹布擦拭的方式不定期清理光伏组件表面灰尘,光伏板表面水迹经自然蒸发,运行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
(三)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声环境影响为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合理布局设备的位置,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执行1类标准。
(四)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太阳能电池板、废太阳能光伏板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处理;少量运维巡检人员在检修期间产生量极少生活垃圾,由检修人员自行清理至垃圾中转站;光伏板擦拭抹布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