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6年**市教体系统工程类项目审计单位框架协议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开标日期:2026年7月27日9:00
四、入围供应商名称及排序
第一名:****
投标费率:45.00%
第二名:******公司
投标费率:45.00%
第三名:中乾****公司
投标费率:45.00%
第四名:大华****公司
投标费率:45.00%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半汤路51号(****二楼209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6****393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征集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
名 称:****
地 址:**市青年路5号
联系人:黄四敏 宗毅
电 话:****1415 ****054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半汤路51#
联系人:李工 倪工
电 话:136****3939 177****7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