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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历史案件卷宗材料整理等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7日 16:1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665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政**南大街8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07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政**南庄路下巷2-4号4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6652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历史案件卷宗材料整理等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更正事项 1: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原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文字表述有误(原文:其他未列明行业),现更正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同步修正,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填写。
二、更正事项 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采购标的” 或 “项目概况”)条款第 2 点:
2.请根据预算单价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纸质文件正本的分项报价表中报价,若未进行分项报价或出现缺漏项的报价或投标单项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均按无效报价处理。标书代写
更正为:
2.投标人须根据预算单价,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分项报价;若未进行分项报价、存在缺漏项报价,或任一单项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制单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7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政**南大街86号
联系方式:181****0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政**南庄路下巷2-4号401室
联系方式:173****66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73****6652
****
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