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智慧法庭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广远 185****0916
报价起止时间:2026-07-27 16:36 - 2026-07-30 20:00
采购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智能控制终端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智能控制终端;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智慧法庭改造:所以产品必须符合国产化要求; |
1套 | 580633.00 | - |
附件: **法院采购需求.doc
响应附件要求:(1)本项目交付期限20天。
(2)提供甲方一年产品服务。
(3)如有异常,供应商2小时内现场响应维护,并提供2小时响应的承诺书。
(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果不是投标人生产的,须取得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报价视为无效。
(5)智慧庭审系统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果不是投标人生产的,须取得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生产厂商公章)。2、投标人需支持本地区任意一间现有科技法庭的远程提讯,需提供厂家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3、智慧庭审系****法院机房设备进行本地内外融合互联网庭审,需提供厂家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6)智慧庭审主机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加盖生产厂商公章。2、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和及时性,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需在本地区有原厂驻地运维,需提供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7)中标履约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确认中标后,中标单位须3日内前往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7日内,本项目全部采购设备须送达甲方施工现场。逾期未完成设备到货的,甲方有权直接取消其中标及供应商资格。
(8)现场踏勘要求:本项目存在部分利旧改造内容,考虑新旧设备对接与兼容因素,所有参与投标供应商须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统一踏勘时间:2026年07月20日。供应商投标上传资料时,必须同步上传采购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未上传踏勘证明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加急标书代写
(9)如不能满足清单内和以上的商务要求,视为虚假应标,****采购部门予以拉入不诚信黑名单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8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维吾尔自治区 **地区 **县 **县团结路154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