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硫矿业微细粒尾矿脱水工艺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白沙塘行政综****生态环境局**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971
传 真:076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云硫矿业微细粒尾矿脱水工艺改造升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六都镇冬城村天堂****工业园) |
| 环评机构 | **市金****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设1条年产25万吨微细粒级尾矿(产品含水率16%,即干基21万吨)的生产线,即本评价项目。本项目建成后,每年新产生而未得到处理的16万吨微细粒级尾矿将得到处理回收利用,并且每年能处理回收利用大坑尾矿库历史库存的微细粒级尾矿(干基)5万吨,以降低尾矿库的库容压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原料、产品含水率较高,存放、生产过程中无明显的扬尘,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厂区内运输道路扬尘。通过对场内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定期冲洗等措施,上述扬尘可得到控制。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类生产废水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和少量盐分,经过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返回大坑尾矿库。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园区及周边企业用水,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增加尾矿库外排水量,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隔声、减振、控制车速等措施进行降噪。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运行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在滤液池静置沉淀后产生污泥清理出后不作贮存,直接回用于本项目生产,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