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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 251 号)、《****办公室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等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法定要求,现就**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樟政地〔2023〕129号),自2023年9月8日起施行。该标准实施以来,在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合理补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开展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
本次工作在原有征地补偿标准基础上,结合**县本地实际,综合考量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实际价值等因素,继续沿用现行补偿标准并予以重新公布,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相关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地方经济稳步发展。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关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事项有何风险、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影响、对此次重新公布的态度、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我单位联系。
3.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系电话:0591-****2267
电子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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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