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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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 | 年产1300吨丙酸钙技改项目 | 位于江****经济开发区****西路2号 | 项目性质为扩建,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本项目以正丙醇和双氧水制得食品级丙酸、丙酸正丙酯,丙酸再与氧化钙和水反应生成的氢氧化钙中和,最终得到丙酸钙。其中一期建设丙酸钙650吨/年、丙酸正丙酯41吨/年,二期建设丙酸钙650吨/年、丙酸正丙酯41吨/年。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300吨丙酸钙的技改生产能力。全厂生产2.5万吨/年丙酸钙产能保持不变。 | 1.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碱喷淋废水、冷冻机冷凝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废水。按《报告表》要求,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碱喷淋废水、冷冻机冷凝水、初期雨水采用“UASB+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和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废水混合接管至灌****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不得直接外排。 2.废气 项目在工程设计及建设中,应不断优化完善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废气产污工段全过程均须在密闭车间进行,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置,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B2车间氧化反应、分解釜、精馏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和罐组4废气,一并通过“一级冷凝+一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A4车间浓缩、打浆、干燥、粉碎分筛、包装工序产生废气经过“一级冷凝+一级旋风除尘+一级水膜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1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整体密闭负压收集,通过“二级碱洗+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13)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废气须达标排放。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运营期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排放限值。 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废包装袋、纯水制备废物、污水处理污泥、过滤废渣、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渗透汽化膜、蒸馏残渣等。固体废物管理须严格按照《**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和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