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港区****管理局“一窗通办”政务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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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港区****管理局“一窗通办”政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合同履行期限:1年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6.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窗通办”政务服务
(三)项目预算:151.8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51.8万元。
三、需求公示
(一)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二)采购需求获取方式:①文件工本费应从单位账户或联系人个人账户递交至下列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开户行:****公司**分行;账号:418********0338382。文件工本费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7点00分,以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②将付款凭证及《获取采购需求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的原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163.com(邮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7点00分,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主题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请供应商在邮件发出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0714-****600。售价:400元/份标书代写
(三)公示期:从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17点00分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需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于2026年8月4日14点00分-14点30分将书面意见密封递交至****202室。
四、征集潜在供应商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含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如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磋商,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4日14点00分-14点30分将书面登记材料密封递交至****202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
地 址:**市**港区沈家营街道华新路17号
联系人姓名:董红燕
联系电话:0714-****82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港区交通路1号
项目联系人:占楠、李纯
联系电话:07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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