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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拟将何文庆故居修缮工程项目纳入2027年度**省****储备库,现予以公示:
何文庆故居修缮工程项目:该项目已完成立项,****文物局批复同意,项目概算约51.69万元。根据《**省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22〕21号)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6年8月4日17:00前,向****文化遗产保护科反映,或以信函形式提出(信函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4日
联系地址:**市东二路39号****文化遗产保护科
联系电话:0575-****215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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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