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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壁挂式显示器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吕盛斌 199****8016
报价起止时间:2026-07-27 16:41 - 2026-07-30 16:41
采购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壁挂式显示器 |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液晶显示器; 参数要求:产品尺寸 (英寸):21.5 英寸,16:9 直面屏,WLED 背光;面板:原生 IPS 面板;亮度:≥250 cd/㎡;静态对比度对比度:≥1000:1;可视角度:水平 / 垂直 ≥178°;护眼功能:DC 调光不闪屏、低蓝光模式,无频闪;屏幕表面:雾面防眩光,减少反光;壁挂规格:标准 VESA 100mm×100mm,M4 螺丝孔位;色深:8bit,1670 万色彩;接口:HDMI+VGA;响应时间:4ms;分辨率1920*1080;壁挂支架:需提供并负责安装好,兼容 VESA 100×100mm,适配 17–24 英寸显示器,承重≥8kg(满足 21.5 寸显示器重量),俯仰角度可调(±15°); 次要参数要求: |
2台 | 1740.00 | - |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报价单需以PDF文档上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报价单需包含响应的品牌、型号、参数、价格以及对商务条款的响应,缺项、漏项的报价单作无效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壮族自治区 **市 **县 **镇 ****
送货备注: 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完成采购人所需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违约条款2 | (二)售后服务违约 1.质保期故障响应违约 (1)甲方报修后,乙方未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无故拖延、推诿维修,单次收取违约金100元; (2)故障经乙方2次维修、更换配件后,设备仍无法正常办公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整机免费换新,或直接退货退款,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10%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办公中断损失; (3)乙方拒不上门维修、超 24 小时未到场处置,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全部维修费、上门费由乙方承担,同时加收合同总价8% 违约金,甲方可在账款中直接抵扣全部费用。 2.操作培训、技术资料违约 乙方未按要求完成操作人员实操培训、未交付完整中文说明书、维修手册等全套技术资料,视为服务违约,乙方需在3日内补齐、补培训,并支付合同总价5%违约金;逾期未完成,甲方可扣除对应服务费用。 3.质保期满后技术支持违约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未提供免费电话技术咨询、拒不解答设备使用问题、不提供故障处置方案,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项目。 现场验收出现短装、破损、参数不达标,乙方未在约定时限内整改完毕,按逾期履约条款叠加计收违约金。 备注: 1.本合同所有违约金可叠加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办公误工、二次采购、检测、人工、诉讼、律师费用)的,乙方需另行补足差额。 2.乙方所有违约金、赔偿款,甲方可在到期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另行支付。 3.乙方发生两次及以上售后违约、参数造假、逾期履约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永久终止与乙方所有**。 |
| 违约条款1 | (一)供货、安装、产品参数违约 1.逾期履约违约 合同签订后3日内未完成送货、壁挂安装、调试全部工作,每逾期 1 日,按合同总金额0.3‰计收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二次采购差价、人工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 2.货物规格、配置不符违约 (1)显示器非原生 IPS 面板、以 VA 屏冒充 IPS;分辨率、亮度、对比度、VESA 100×100mm 壁挂孔、接口、护眼功能等参数与采购需求不符;未配套壁挂支架、支架无法兼容 100×100mm、承重不足、无俯仰调节;乙方未上门完成壁挂安装调试,均构成根本性违约。 甲方有权当场拒收;已收货的,甲方可要求乙方 3 个工作日内全部更换合格产品,往返运输、拆装、人工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支付合同总价15%违约金;若乙方拒不更换,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乙方承担 15% 违约金。 3.假货、翻新、缺件违约 乙方承诺所供显示器为全新原厂正品行货。若查验为翻新、拆机、水货,或缺少说明书、安装螺丝、支架配件,甲方有权退货,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违约金;缺失配件乙方2日内补齐,逾期未补齐甲方可自行采购,费用从货款全额扣除,并额外收取合同总价5% 违约金。 |
| 知识产权 |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 验收标准及要求 | 验收标准及要求 1.验收由采购人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项目中规定之情形,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买(2015)22 号]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 205 号]规定执行。 |
| 售后服务 | 1.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需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解决; 2.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予收费。 3. 设备到货验收后,应为采购人的相关操作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4. 交货时提供完整应用中文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
| 质保期 | 经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一年(如厂家承诺超过1年的,按厂家承诺的执行)。 |
| 付款方式 | 本项货物到场验收安装调试正常6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 |
| 交货地点 | **** |
| 交货方式 | 不接受邮寄方式,供应商需现场交货、安装、调试。 |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完成采购人所需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
| 报价要求 | 供应商所提供的总报价需包含货物及其附件的采购、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质保期保障、验收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