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批准服务信息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DOC,婴幼儿 | 发文日期:|
| ****办 | 发布日期:2026-07-27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无文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瑞****公司《年产500万套汽车开关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项目管理股。
电话:0559-****892,传真:0559-****323
监督电话:0559-****323
地址:****大楼708
邮编:245400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套汽车开关注塑件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芯屏新材料产业园
环评单位:**兴****公司
项目概况:****开发区芯屏新材料产业园 A 区 6 号厂房,建筑面积约7500m2,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线、组装线,购置注塑机等设备,可年生产 500 万套汽车开关注塑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经密闭间负压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2)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冷却水置换排水一同排入市政污****中心****处理厂处理后排至横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相关标准。
(3)噪声:通过优化布局,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等收集后可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经规范收集贮存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市瑞****公司《年产500万套汽车开关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县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