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拟对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江苏-盐城-大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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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6-07-27
文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拟对入河排污口
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公司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和**市**市******公司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4日(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周莹,联系电话:****6879,传真:****6878,电子邮箱:****@163.com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设置单位

位置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排口属性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排放标准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市****公司入河排污口

**市****公司

**区裕西路132号南侧苏鹿织染厂区外二卯酉河沿岸,排口坐标(120.531381°E,33.201965°N)

污水处理规模为1054m3/d

扩建

连续

排放

明管

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值和表4标准,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中的标准

COD30、氨氮1.5(3)、TN10(12)、TP0.3、总锑0.1

COD10.4304、氨氮0.5215(1.043)、TN3.4768(4.1722)、TP0.1043、总锑0.0348

**市******公司入河排污口

**市******公司

**区**镇马路河(原大四河)右岸南环大道北侧200米,排口坐标(120.452479°E,33.243286°N)

污水处理规模为783.84m3/d

扩建

间歇

排放

明管

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值和表4标准,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中的标准

COD30、BOD10、氨氮1.5(3)、总氮10(12)、TP0.3、总锑0.1

COD7.0546、BOD2.3515、氨氮0.3527(0.7055)、总氮2.3515(2.8219)、TP0.0705、总锑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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