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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全文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2)项目性质:**
(3)项目地址:**自治区**市**县卡孜乡康玛村
(4)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4300m2。项目主要包括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停车区,并配套建设沉淀池、办公用房和旱厕等;采用自动化以建筑垃圾为主要材料,年产实心砖480万块,年产空心砖480万块,小砖年产70万块,同时每年消纳工业固废1万吨左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自治区**市**县卡孜乡康玛村
联系人:南木加次旺
联系电话:199****2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电话的方式联系,联系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