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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
为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经检查发现,以下单位在参与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见附表)。现决定将其列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失信企业名录,并公告如下:
一、处理决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下公司被列入**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失信企业名录,有效期至2028年7月27日。在失信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招投标活动。
二、监督与申诉
1.社会监督:欢迎各界通过一下渠道举报失信行为:
****监督电话:0470-****966
2.申诉途径:以下单位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15日内进行申诉。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2.若整改期满后若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将**失信期限并提高处罚力度。
联系人:杨明龙,0470-****966
附表:**市参建单位问题清单
****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