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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核医学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核医学科大楼
(3)建设单位:****
(4)建设内容:医院拟在院内东南侧**1栋核医学科大楼,并建设一处核医学工作场所,拟使用核素131I开展甲亢治疗和甲状腺功能测定,使用核素32P开展核素敷贴治疗,场所为一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查阅
链接: https://pan.**.com/s/1SXsiX-FVAQkAPOd8ZOmNRwpwd=38ut
提取码: 38ut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胡晓军
联系地址:****县华塘街道**大道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