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批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环境局**分局 | |
| 2026-07-08 | 发布时间:2026-07-08 09:42 | |
| 埇环建字〔2026〕28号 | 有效性:有效 | |
| 暂无 | 关键词:||
| 关于****年加工制造8000套工程机械金属构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初审:段梦梦 复审:卓颖 终审: 李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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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年加工制造8000套工程机械金属构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园区**园G206国道与**路交叉口,总投资5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企业计划将年加工制造8000套工程机械金属构件项目搬迁至新厂址,****面粉厂空置厂房22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区面积200平方米,对原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并新增酸洗、磷化等工艺,搬迁并购置相应生产及办公设备,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实施后可年加工制造8000套工程机械金属构件,产能不变。****工信局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强化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有序堆放,规范处置。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和综合利用措施。
六、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处理站预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项目切割、焊接、抛丸、喷塑产生的颗粒物与酸洗产的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要求;电泳、电泳烘干、喷塑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参照**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排放限值;项目的固化及电泳烘干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SO2、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其他炉窑排放限值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 4812.6-2024)中相关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固废的暂存及污染控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执行。
七、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安全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该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分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