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铝塑门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铝塑门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镇头镇**市环保科技示范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现有工程产能为:年产铝扣板80万m2、平板工程板10万m2、冲孔对角工程板10万m2、冲孔全孔工程板10万m2、丝印铝扣板5万m2。 为适应市场需求,****拟在现有工程厂房一拆除年产平板工程板10万m2、冲孔对角工程板10万m2、冲孔全孔工程板10万m2、丝印铝扣板5万m2产线,新增投资100万元,依托现有工程厂房一,建筑面积约占1620m2(不新增用地),建设年产铝塑门板105万m2产线。 本次扩建工程产能主要内容为:年产铝塑门板105万m2。 通过本次扩建后,企业总体生产规模为:年产铝扣板80万m2、铝塑门板105万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次扩建项目未新增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故本项目不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二)项目熔融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软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投料、破碎粉尘和异味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中的标准限值。 (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和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分类收****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直接作为生产线原料回用于生产;废铝卷材定期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作无害化处置。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