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委党校新校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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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校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17:19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晓
项目联系电话 0594-****707、186****6610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9****595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荔**拱辰街道**中街1299号10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4-****707、186****66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校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内容澄清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及第五章中关于冷藏车的认定标准描述中“任意一处体现车辆类型为冷藏车或冷藏保温车或冷链车等字样均予以认可”,其中“等字样”还包含依据国家标准GB/T 17350-2024《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分类、名称及型号编制方法》附录 B 规定的冷藏车专用结构及用途代号XLC(X 代表厢式结构,LC 代表冷藏用途),即: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发票任意一处的车辆型号/品牌型号/规格型号栏完整包含“XLC”冷藏专用代号的,符合本条款认定要求。

本次澄清仅对招标文件条款文字内涵进行解释说明,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本次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

联系方式:199****5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荔**拱辰街道**中街1299号1007室

联系方式:0594-****707、186****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

电话:0594-****707、186****6610

****

2026年07月2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7
信息变更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新校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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