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法制计量及相关领域计量、检测、检定能力建设项目-热工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7日 17:1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利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290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安苑东里一区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东三环南路甲52****商务中心9层9C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290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制计量及相关领域计量、检测、检定能力建设项目-热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22 14:38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cn/xxgg/sjxxgg/zbgg/2026/7/07e58507dd4747eab19c50bc7603c412.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①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其他要求“四、付款方式”内容为:
1.合同签订生效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作为预付款。
2.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
现更正为:
1.合同签订生效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作为预付款;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其他类型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
2.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其他类型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70 %。
②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付款方式”内容为: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4.1合同签订生效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 即人民币 元整)。
4.2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 即人民币 元整)。
现更正为: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4.1合同签订生效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 即人民币 元整);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其他类型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 即人民币 元整)。
4.2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 十五 个工作日内,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 即人民币 元整);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其他类型企业制造的,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70 %(¥ 即人民币 元整)。
其他内容均无修改。
更正日期:2026-07-27 16:4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项目编号:CFTC-BJ08- ****085-0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安苑东里一区12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010-****1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三环南路甲52****商务中心9层9C
联系方式:马利军、边璐、孔政、张含勇、邵柄强、杨振豪、孙涛、刘晓红、崔连源、王树凡、汪凯,157****2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利军、边璐、孔政、张含勇、邵柄强、杨振豪、孙涛、刘晓红、崔连源、王树凡、汪凯
电 话: 157****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