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岳南高速公路路面大修(六期)工程施工澄清补遗1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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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岳南高速公路路面大修(六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随岳南高速公路路面大修(六期)工程施工[项目编号:****]现发布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P1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 近年发生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的内容修改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近5年)。”。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P2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修改如下:

条款号

修改前

修改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款增加以下内容:

“近年完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证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完工证明材料、或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等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能反映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业绩指标,则该项业绩将不予认定。标书代写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款修改以下内容:

“近年完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下述①或②项内容之一即可:

①投标人同时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证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完工证明材料、或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等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业绩计算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交工证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完工证明材料、或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为准,若提供多项证明材料,以时间靠后的为准。

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标书代写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7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不包括劳务分包)已建业绩。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计算时间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的以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标书代写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三、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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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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