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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27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园区朗源路166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 联系人 | 王伟 | 联系电话 | 131****118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29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公司塑料制品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原废气收集治理情况:破碎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注塑工序产出的VOCs通过UV光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公司对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将UV光氧废气处理装置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提升改造后的废气收集治理情况:破碎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注塑工序产出的VOCs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减少VOCs的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箱措施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后将不再产生危险废物废光氧灯管,会产生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物类别: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公司进行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 ||
| 承诺:**** 王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