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湖街罗岗村电排站南站北站重建工程

审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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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82026XS****696

穗规划**预选〔2026〕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核发机关: ******局
日 期: 2026-07-27
项目名称 ****电排站南站北站重建工程
项目代码 ****
综合受理号 zcMB2D276********0060092
建设单位名称 ****
项目建设依据 《****水务局关于印发**市**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穗增水[2022]43号)
项目拟选位置 **市**区荔湖街罗岗村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地上总用地面积4020平方米,农用地509平方米(园地156平方米,草地23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19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833平方米,未利用地1678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 0.4020公顷

附图及附件名称

1、示意图;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附注

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文件。逾期未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文件的,本书自行失效。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市水务管理条例》《**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项目立案号 发文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项目代码 日期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项目建设依据 项目拟选位置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拟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
202********29497
穗规划**预选〔2026〕244号
****182026XS****696
****
2026-07-27
****
****电排站南站北站重建工程
zcMB2D276********0060092
《****水务局关于印发**市**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穗增水[2022]43号)
**市**区荔湖街罗岗村
地上总用地面积4020平方米,农用地509平方米(园地156平方米,草地23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19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833平方米,未利用地1678平方米
0.4020公顷
1、示意图;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文件。逾期未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文件的,本书自行失效。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市水务管理条例》《**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