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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卡门哈斯激光元器件和系统的研发与智造全球总部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卡门哈斯激光元器件和系统的研发与智造全球总部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工业园区苏虹西**、星汉街东
建设性质:迁建
项目概况:公司为战略发展需要,拟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利****工业园****园区苏虹西**、星汉街东的自有土地15475.5平方米,拟建设建筑面积35727.81平方米生产用房用于建设****卡门哈斯激光元器件和系统的研发与智造全球总部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光学元器件100万件、激光光学系统3000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园区苏虹西路155号
联系人:程经理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维娜(**)****公司
地址:****园区唯和路93号D幢708室
联系人:陶工
电话:0512-****551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