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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玻璃钢产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玻璃钢产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经济开发区****创业园;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松,联系电话:133****1568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