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特种耐火材料厂新增烘干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高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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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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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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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新增烘干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新增烘干生产线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7-27至2026-07-31,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项目名称:

****新增烘干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新街镇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技术改造,位于**省**市**市新街镇,****审批局备案同意(2511-360983-04-01-435205),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备用车间改为干燥车间并在干燥车间东北侧区域设置了环保设施进行建设。同时现有隧道窑燃料系统已改造为液化石油气。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21′0.058″,北纬28°12′3.633″。项目四至:东面为******公司,****加油站和景贤广龙佛艺精雕厂,西面为安市****公司,北面为**市新街景贤种猪。总占地面积14500m2,建筑面积3926m2。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栋1F干燥车间(包括干燥窑1台、鼓风机1台)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处理设施水膜除尘+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2)、循环水池(容积:5m3)等,其余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区等配套设施依托现有建设内容。同时现有隧道窑燃料系统已改造为液化石油气。项目主要以废旧耐火砖、原土、液化石油气、生物质成型颗粒为原辅料,经破碎、筛分、干燥窑烘干、粉磨、混合搅拌、装袋、制坯、自然干燥、烧制、包装分拣等工序处理,得到产品为各种耐火砖和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各种耐火砖产量为7320t/a,不定型耐火材料产量为680t/a。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由周边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不外排,项目水膜除尘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行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生物质成型颗粒燃烧的干燥窑废气经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隧道窑废气、破碎、筛分、粉磨粉尘、混料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3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堆场扬尘、汽车运输粉尘投料粉尘、输送粉尘、未收集的破碎、筛分、粉磨粉尘、混料粉尘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运营期DA001排气筒、DA002排气筒排放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790—2025)表1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790—2025)表4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噪声来源主要为数控压砖机、破碎机、磨粉机、捶式粉碎机、鼓风机、风机、水泵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尘、废布袋、干燥窑燃烧炉灰、沉淀污泥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贮存过程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应在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各排放口处应设立标志牌。 (八)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完成后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生产厂房外延50m。****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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