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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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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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

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采购人:****

2026年7月27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第三章 项目服务、商务要求.........................................................16

第四章 资格审查.............................................................................18

第五章 符合性审查.........................................................................19

第六章 评审办法...........................................................................20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28



第章 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我公司”“公司”或“采购人”)拟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参选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合法合规性审查

1.****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根据公司要求,草拟、审查、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书;

2.审核与基金组建、投资、清算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审核意见书;

3.根据公司要求,提供律师审核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就重大法律事务提供研判分析建议;

4.对公司在管基金及参与投资基金所有已投项目涉及的股东会事项、董事会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审查项目上会材料、拟签订的协议或决议文件等,核查是否存在不利于股东权益保护的条款约定,提出应对和防范措施,并为后续项目风险防范提供建议,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注:****公司目前及后续服务期内新增的在管基金及参与投资基金已经投资的项目以及后续服务期间新增的投资项目。截至目前,已投项目共计62个);

5.****公司在管基金及参与投资基金所有已投项目涉及的非诉类投后风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就重大投后事项协助审查项目资料、前往项目现场检查、进行谈判、拟定函件等(已投项目范围见上条)。

(二)提供法律**策信息

1.****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信息,包括有关《公司法》《民法典》以及国资委出具的相关文件等法律法规信息;

2.提供证监会、中基协出具的政策或监管文件;

3.****公司需求相关的政策类信息,为公司工作提供政策资料支持。

(三)法律咨询和支撑

1.提供与基金组建、投资、清算等方面的咨询;

2.解答日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3.辅助公司工作人员开展中基协要求的自查工作;

4.应邀****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对有关讨论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5.根据公司要求,提供其他法律咨询。

(四)法治文化建设

为公司提供法律培训服务,主要包括:

1.根据公司需要,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规范的培训或专项法律培训;

2.结合公司特点,****公司员工开展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相关的专项培训。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设立满三年以上;

(二)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委派服务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且项目团队成员应持有律师证(不包含实习律师证);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地址:**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参选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参选人应当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参选人参与本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等。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递交响应文件的参选人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参选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系统故障导致参选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参选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参选人应当使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参选人,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参选人,可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窗口按照**市数字证书办理服务信息办理。

(四)参选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参选人真实意思表示,参选人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五)参选人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参选人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七)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1.在线客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2.服务电话:010****2559;

3.CA及签章服务: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CA办理进行查询;

4.供应商可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获取相关操作指南。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相关要求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27日17时30分至2026年8月2日17时30分。

(二)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文件上传至**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向参选人免费提供,参选人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报名且在线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的视为报名成功,未报名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成功且按规定时间缴纳参选保证金(或提供保函)(如需)的,才具有本项目参选人资格。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参选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将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参选人应当重新获取采购文件。参选人未重新获取采购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注:获取的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采购文件使用word及pdf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

(五)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30分。

(六)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30分。

七、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选时间、地点、方式
(一)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选时间:2026年8月3日9时30分,如有变更详见采购(更正)公告。

(二)参选文件递交方式、地点:参选人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参选文件。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组织在线开启。

八、响应(参选)文件解密、开启时间
响应(参选)文件解密:参选人应当在响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其成功递交的响应(参选)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解密时间。除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解密外,未按时解密的,将由采购人作无效响应处理。响应(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全部响应(参选)文件完成解密或者响应(参选)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开启已解密的响应(参选)文件。

九、评审时间、方式
评审时间:2026年8月3日。

评审方式: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评审。

十、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公开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一)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响应)保证金(如有)。

十二、其他说明
(一)参选人自行承担参与采购的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公司纪检人员将全程参与本次公开比选工作各环节监督工作,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高女士,177****1820;

联系人及电话(业务):张先生,198****8182;



****

2026年7月27日







第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

2

项目名称

****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供应商可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向采购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5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36万元/2年。

注意: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可使用电子签章,或者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签。法定代表人印章可视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名。

2.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公司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7

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

1.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2.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3.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8

开标程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供应商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

2.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采购人在开标系统中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并设置解密时间。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将响应文件导入电子评审系统。

5.开标结束。

9

开标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审系统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束前在线提出异议,采购人即时答复处理。如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10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11

评审结果公示

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参与单位自行登录查看。

12

中选通知

采购人确定中选供应商后,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中选公告、公告在平台首页公示,中选供应商通过平台获取中选通知书。

13

服务协议签订

中选供应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服务协议。

14

异议渠道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

15

响应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6

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文件中“★”是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7

报价/分值精度

所有数值默认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

2.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是指****。

2.“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网上开启”是指采购人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

4.“电子评审”是指采购人开展资格审查,评审小组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选供应商、出具评审报告等活动。

三、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由采购人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服务、商务要求;

4.资格审查;

5.符合性审查;

6.评审办法;

7.响应文件格式。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上传至“采购人”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向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

(2)对于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二)响应货币★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三)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响应报价★
1.响应报价含法定税率。

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价。

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

2.供应商通过**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平台首页-注册供应商账号,使用“供应商”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供应商”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提交成功的回执信息。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保存。未按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3.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其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七)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五、开启、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审和确定中选供应商
()开启
1.开启程序
到达采购项目开启时间后,通过“开标系统”网上开启,在线解密响应文件。

2.解密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如成功提交的供应商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

解密时间规定如下:

(1)标准解密时间为30分钟,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2)供应商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
(3)因系统故障导致未能按时解密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有关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应予流标:
①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予以流标,并发布流标公告;
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中,被认定为流标的情形。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应予废标:
参选截止期满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委员会****小组认定有效参选文件的实质响应明显缺乏竞争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
()资格审查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符合性审查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办法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其他规定外,一律采用线上采购、线上投标、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线上远程参与即可。
2.电子采购责任划分和意外情况处理
(1)电子采购责任划分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的数字证书(CA)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有如下情形的,属于违规: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系统注册资格的;
拒绝接受采购人或**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违反电子招投标有关规定的。
对违规的供应商,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措施追究责任: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结果,公布其违规情形及处理结果。
**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泄露相关需保密信息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意外情况处理:
(1)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在系统内操作获取采购文件、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2)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宜企采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应采取相应的意外情形处理措施。
意外情形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形。

采购人不对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意外情形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章 项目服务、商务要求

(注:本章的服务、商务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要求
序号

符号标识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



服务内容

详见第一章第三条

2



履行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服务工作,对成果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成果及相关信息。

4.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考核,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派出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 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时, 应及时更换。

3



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保密要求:不得泄露通过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不得利用通过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商务要求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内容

1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支付

2



支付时间和条件

支付时间:分期付款,每满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支付条件:中选人需提前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3



服务期限

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4



解决争议的方式

执行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诉讼解决。

5



其他

未尽事宜,以服务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第章 资格审查

开启解密完成后,****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设立满三年以上。

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参选单位公章)

2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4)

3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4)

4

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4)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界面截图(盖参选单位公章)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委派服务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且项目团队成员应持有律师证(不包含实习律师证)

提供项目人员安排(附件5)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多家供应商作为联合体响应的,不通过资格审查。****分所或集团所管理的,需以经办所名义单独响应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材料
()《参选申请书》(附件1)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附件2-1或附件 2-2)

()《保密承诺函》(附件3)



第章 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依据本采购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

序号

审查项目

具体要求

响应格式

1

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单独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承诺函;无明确要求的,只需供应商按照响应承诺函中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相关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响应承诺函(见附件4)

2

项目服务、商务要求

审查供应商是否响应服务、商业要求

1.报价函(附件6)

2.服务要求应答表(附件7)

3.商务应答表(附件8)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响应文件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



第章 评审办法

注:评审过程中如要求供应商澄清或说明的,评审人员要求供应商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可要求供应商对不明确的内容再次进行澄清或说明,要求供应商再次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一、总则
(一)根据《**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小组负责。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采购人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评审小组
****小组成员为3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抽取。

****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评标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

****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

****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

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评审程序
(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
评审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服务协议和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二)停止评审的情形
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2.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4.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通过评标系统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评标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告。

(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五章。

(四)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1.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解释。采购人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为准;

(4)采购系统中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系统中报价一览表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宜企采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生效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4.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采购人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服务协议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6.评审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确定中选供应商
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入综合评分环节,评审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第一名。(有2家以上(含2家)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且并列排名第一时,依次按报价评审、服务方案、服务能力得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每项分值均相同,在现场监督****小组选派一名代表抽签确定中选人。)

(六)出具评审报告
****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署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启日期和地点;

2.响应****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启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响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中选供应商名称;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四、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五、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小组各成员独立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选供应商。

(一)评审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二)评审细则及标准”中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评审细则及标准

序号

分类

分值

指标描述



报价评审

20分

1.报价评审采用均价优先法。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参选文件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若有效参选人≥5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2.参选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

3.参选报价高于评审基准价的,每高于基准价1%扣0.3分,扣完为止。计算公式:报价得分=20-(参选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0.3。

4.参选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的,每低于基准价1%扣0.15分,扣完为止。计算公式:报价得分=20-(基准价-参选报价)÷基准价×100×0.15。

5.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服务方案

35分

评审小组根据参选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五项内容:

①项目需求分析与人员配置(10分):是否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业务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是否明确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辅助人员的角色分工;拟派团队人员数量是否充足、专业背景是否匹配。

②工作流程与方式方法(8分):是否包含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与谈判、基金备案、投后管理、合规咨询、退出清算等工作环节;是否针对中基协备案、产品重大变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基金特有监管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方法是否高效、具有可操作性。

③质量保障措施(8分):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如三级复核制度、疑难问题集体讨论机制等);是否制定了有效的进度控制措施。

④保密及廉政措施(5分):是否建立了健全的信息保密制度(如信息隔离墙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是否明确了保密责任追究机制。

⑤后续服务承诺(4分):是否明确了服务期内响应机制(包括紧急事项响应时间、日常咨询响应方式等)。

评分标准:以上五项内容中,每项内容根据响应程度分为A、B、C、D四个档次:

﹒A档:内容描述详尽具体,条理清晰,完全契合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特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能有效保障项目质量。

﹒B档:内容描述较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个别细节可进一步优化。

﹒C档:内容描述简单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套用其他类型项目方案、行业特点不突出的情形。

﹒D档:内容存在明显缺陷(如方案前后矛盾、逻辑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工作流程不规范、措施不可能实现等情形),或该部分内容完全缺失。

每项内容独立打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评审项



档次

A档

分值

B档

分值

C档

分值

D档

分值

项目需求分析与人员配置

(7.5-10]

(5-7.5]

(2.5-5]

[0-2.5]

工作流程与方式方法

(6-8]

(4-6]

(2-4]

[0-2]

质量保障措施

(6-8]

(4-6]

(2-4]

[0-2]

保密及廉政措施

(3.75-5]

(2.5-3.75]

(1.25-2.5]

[0-1.25]

后续服务承诺

(3-4]

(2-3]

(1-2]

[0-1]



综合实力

8分

1.拟派服务团队以团队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且均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律师执业证(不包含实习律师证),得4分。少于5人的,本项不得分。

2.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资深律师(资深律师认定标准:具有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法律服务业绩),得2分,每增加1名符合上述条件的资深律师,加2分,最多加4分。不符合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

7分

按照参选单位简介、企业规模、相关资质、获奖荣誉【如,****事务所、****事务所、其他省市级荣誉、ALB/钱伯斯排名)】等方面进行评分,最多得7分,最少得1分。

评分标准: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参选人的该项参选文件进行综合比较:

排名第一的得7分,得分按照名次高低依次递减,每低一个名次扣减一分。

特别说明:排名如存在并列情况(如并列第一),则得分相同。



履约能力

20分

1.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21年7月—至今),每提供1个以下类型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得4分,最高得20分:

①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②私募****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③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④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或国有投资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有效业绩认定条件:①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或法律顾问服务聘书/聘函等证明材料;②证明材料中应显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姓名(与本项目拟派团队成员一致方为有效);③同一委托方在同一自然年度内的服务合同不重复计分,按1个业绩计。

特别说明:****事务所分所的,分所业绩不得使用总所业绩替代,以分所自身签署的合同为准。

10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律师中,具有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基金设立/架构设计、LPA(有限合伙协议)起草与谈判、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项目投资尽调、投后管理、退出清算等全流程或至少三个环节法律服务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合同、法律意见书签章页、工作底稿等能反映参与环节的材料),得6分。

2.参选人出具承诺函,承诺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纪律处分,且在中****协会无不良诚信记录,得4分。

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做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

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





































供应商名称:

日 期:2026 年 月 日



附件 1

一、参选申请书

致:****

我单位合法获取你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采购文件》。

一、我单位在审查和完全了解你单位所提供的所有采购文件后,自愿参加你单位组织的****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

二、我单位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负责。我单位授权你单位或授权代表对我单位进行查询或调查,以证实有关本次申请提交的声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

三、我单位完全理解你单位因法律**策原因取消采购以及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并对此类行为不要求你方承担任何责任。我单位在此完全同意并确认你单位采购程序、采购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本采购项目有关事宜,你单位或授权代表可以向下列人员联系。

联系人: 职务:

电 话: 邮箱:

供应商: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致:****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公司担任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权以我单位名义参加你单位组织的****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采购活动,并与你单位协商、签订采购相关资料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单位均予以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提供护照复印件)

供 应 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采购活动情况下适用。





附件2-2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现代表我单位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 为我单位授权代表,授权该代理人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采购活动,并以我单位名义,与你单位协商、签订采购相关资料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授权期限为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且不超过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的六个月。该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所签署的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仅用于本项目的采购工作,代理人不得转授权。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提供护照复印件)

供 应 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在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情况下适用。



附件 3

三、保密承诺函

承诺背景:信息接受方希望从信息披露方获取保密信息,信息接受方承诺根据本函的条款对信息披露方提供信息保密,保密期限自信息接受方签署本函之日起至本函所涉及项目完毕后两年。

信息披露方:****

住 所:**省**市**区**荔枝路9号竹颂塔楼B座17楼

信息接收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保密
()保密内容
所有由信息披露方提供给信息接收方、其关联方或代表的关于****关于公司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口头或书面通信、文件和其他信息(无论是电脑磁盘、可视文件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与信息披露方和/或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b)关于项目的任何谈判的存在、性质或进度的所有资料;(c)信息接收方根据前述资料注解、准备或产生的任何其他文件和资料,或者含有或反映该等资料的文件和资料。

()保密信息处理
未经信息披露方的许可,信息接收方不得:

1.披露或公布保密信息;

2.除为响应及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外,以任何形式复制包含了、基于或使用了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或记录的任何部分。

()保密信息所有权
所有向信息接收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均归信息披露方所有。

、允许使用
()为响应或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服务而使用
信息接收方及其关联方只能为该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

()在文件中加入保密信息
信息披露方、其关联方可以在为本项目之目的而准备的文件中加入部分保密信息。

、限制
()本函的规定不适用于下述的保密信息:

(1)已存在公共领域的信息,但因信息接收方违反本函而导致保密信息存在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

(2)信息接受方在保密信息披露前已经获悉的信息,但信息披露方此前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除外,或者信息接受方知悉任何其他人违反保密义务而造成信息接受方知晓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3)信息接受方以非保密形式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但信息接受方应当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证明其与第三方未签署过任何保密协议。

()如果信息接受方由于任****法院、仲裁庭、政府、管理机构、股****交易所等部门的要求或请求,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信息接受方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书面通知信息披露方此情况和被要求或被请求披露的范围;在合理可行的程度上与信息披露方**,在披露之时或以后保护被披露资料的保密性。

、归还保密信息
()归还或销毁
应信息披露方的要求,信息接收方应当并促使其关联方或代表:

1.向信息披露方归还或销毁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以及前述文件的所有副本;

2.从电子存储设备中删除所有的保密信息,包括与其他任何信息结合在一起的保密信息;

3.但****交易所的要求保管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底稿资料。

()不解除
信息披露方根据第四章“一、资格审查”而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能免除信息接受方及其关联方和代表在本函项下的义务。

、其他
()适用法律
本函应根据中华人民**国法律解释并受其管辖。因本函而产生的争议,信息接受方同意按信息披露方的要求,提交信息披露方****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修订
本函一经信息接收方盖章发出即不可撤销、不可修改。

()救济
信息接受方特此承诺并同意,若信息接受方违反本函,则信息披露方有权根据适用法律要求实际履行、禁令性救济或其他经济救济,作为对任何此类违反承诺行为的补救。信息接受方造成信息披露方任何损失的,应负责全额赔偿。

()生效
本函一经信息接收方盖章即生效。

信息接收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四、响应承诺函

致:****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针对采购文件有关事项,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性条件:

(一)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设立满三年以上;

(二)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委派服务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且项目团队成员应持有律师证(不包含实习律师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采购文件及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签订服务协议的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与所签订的服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方对你方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理解,并完全同意、完全响应。

、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选人,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你方签订服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我方将在协议签订后即展开工作。

、我方知晓并同意,如果出现接到中选通知书后未按中选通知书或你方要求的时间签订正式服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等情形之一的,你方有权选择后续顺位供应商为中选人。

、遵循保密义务,在使用保密信息过程中以及投标完成以后,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保密信息。因参与本项目投标所获取的任何信息、文件、资料等均为保密信息。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我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我方将自愿承担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公司采购招标活动: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不按中标通知书要求时间签订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供应商郑重承诺:

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及就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的其他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如中标,承诺按你方要求做好本次服务工作。

、本承诺函所含的我方承诺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之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承诺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 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附件 5

五、项目人员安排

(一)项目人员安排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从业年限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编号

本项目主要承担任务









































































(二)证明材料

项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从业年限证明、律师执业证书等附后,根据时间、工作量安排人员。




附件 6

六、报价函

致:****

一、我方全面研究了“****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我方承诺的项目服务费报价:

项目名称

****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

项目服务费

人民币(大写) 元/2年

(¥ 元/2年)

、本报价为含税总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用于比选报价。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本次比选,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注: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供 应 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七、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正偏离”或

“负偏离”或“无偏离”)

































注: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第三章一服务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完全响应的,响应情况应当完整填写采购文件要求内容。负偏离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 应 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八、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关于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正偏离”或

“负偏离”或“无偏离”)

































注: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第三章二商务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完全响应的,响应情况应当完整填写采购文件要求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情况填写偏离情况,正偏离的不加分,负偏离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 应 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9

九、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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