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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27
| 项目名称 | ****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园区长阳街12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70 |
| 建设单位 | 贝朗****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YEONG LIH CHYUN |
| 联系人 | 张铭 | 联系电话 | 151****8629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3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3-02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现有CHIP手术器械厂打磨抛光废气(4#、5#、6#)排气筒对应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将三套布袋除尘器改为一套布袋除尘器、两套滤筒除尘器; 对现有CHIEF****实验室废气(9#、10#、11#、12#)4根排气筒及其对应的废气处理设施(一级活性炭)进行改造,改造后9#~12#4根排气筒合并为单一9#排气筒,设计风量为9200m3/h,废气治理设施升级为二级活性炭,以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 VOCs 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CHIP手术器械厂打磨抛光废气采取1套布袋除尘器 2套滤筒除尘器措施后通过26.6m4#高排气筒、25.6m5#高排气筒、24m高6#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CHIEF****实验室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9#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 ||
| 承诺:贝朗****公司 YEONG LIH CHYUN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贝朗****公司, YEONG LIH CHYUN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6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