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机关办公用房租赁):
| **** | **市**区科珠路233号2号楼406房 | 5,124,025.92元 |
合同包1(机关办公用房租赁):
服务类(****)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机关办公用房租赁 | **市**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9号A1栋 | 详见标书 | 1年 | 详见标书 |
林东彪(采购人代表)、朱爱良、李已南
| 1 | 机关办公用房租赁 | 3.32906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机关办公用房租赁):
| **** | 通过 | 通过 | 5,124,025.92元 | 5,124,025.92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1.****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监管、组织实施市场监管(含商务、盐业领域,不含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执法等工作。服务对象为企业和群众,属于公共服务。 2.****机关自2020年起租赁****位于**市**区科学大道科学大道239号A1栋的楼层作为办公场所。该公司于合同期内一直能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办公场所,按合同规定履行了责任和义务,未有违约情况。 3.拟续租的房屋离地铁口较近,交通便利。该场所作为****机关办公用房已使用多年,企业与群众已熟悉了解****的位置和功能,租赁以往年度同一场地,方便企业与群众前来办事,可避免再次搬迁给企业与群众办事带来不便等影响。 4.继续租赁原场地,一方面,可避免因搬迁新场地而产生的高额装修费用以及设备运转等开支,另一方面,无需耗费大量时间进行新场地的寻找、装修和设备调试等工作,减少因场地搬迁而带来的不便和工作效率降低等各种问题。 综上,根据上述有关理由及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本项目符合粤财采购〔2020〕13号规定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名 称:****
地 址:**市**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9号A1栋
联系方式:020-****5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北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楼1202室
联系方式:020-****4714、020-****46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伍先生、伍小姐
电 话:020-****4714、020-****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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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