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7月27日)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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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7月27日)
时间:2026-07-27 10:18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7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道G228线**江镜前华至**莆头段(**特大桥)公路工程

**市

****

**中科****公司

国道G228线**江镜前华至**莆头段(**特大桥)公路工程位于**市,起点位于**江镜镇前华村,顺接规划国道G228****农场至江镜前华段,与蓝色大道平交后,途经前华村,设**特大桥(3898米)跨越**,终于**镇莆头村,顺接规划国道G228线****莆头至孙卓段。路线全长约4.5公里。同步建设配套**风景道和必要的交通设施。

1.生态环境防治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临时施工场地不得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范围内。表土剥离并妥善保存,用于后期覆土绿化。落实湿地保护措施,禁止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排入湿地。落实增殖放流措施,实施生态补偿计划。施工尽量避开候鸟越冬栖息季节,采取降噪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候鸟的越冬栖息影响。

2.水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浇灌周边农**地。施工期生产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船舶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接收上岸委托处理。

3.大气污染防治

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期加强场地道路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粉状材料应采用密闭运输等适当的防护措施,主要施工区主出入口设置洗车区,配套沉淀池,减少施工及车辆运输扬尘影响。在施工场界设置围挡,设置喷淋等降尘措施。

4.噪声污染防治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临近敏感建筑物的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声围墙。要求在G228**特大桥靠近前华村一侧设置380m(长)×5m(高)声屏障。同时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并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采取降噪措施。你司应提****政府做好公路沿线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避免交通噪声对新增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

5.固废污染防治

施工栈桥拔除的材料应运送到岸上指定的位置,不得违规倾倒海洋。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船舶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桶隔油沉淀池废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余方按照**市建筑垃圾**信息平台要求,按规定处置,不可随意外抛。

6.环境风险防范

全路段设置警示牌,按规范设计桥梁防撞等级。应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建设足够有效容积的事故应急池;运营期应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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