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5-2地块 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

审批
重庆-重庆-渝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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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5-2地块 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

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5-2地块(以下简称“评估地块”)位于**市两江新****社区,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6.537672°,北纬29.599672°,占地面积约6518.67平方米(约9.78亩),评估地块北至**天都小区,**梧桐郡小区,南至梧桐郡小区,西至紫园路。E4-5-2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评估地块在2000年之前为农用地、荒地。2000年之后评估地块内先后入驻******配件厂(汽车零部件和汽车整车售卖)、私人建筑材料仓库(建筑材料仓库)、******公司(书本印刷)、华成汽修门店(汽车维修)、****公司(画册制作)、中通快递(快递仓库)、殡仪服务站(哀悼场所)、停车场(三轮车停放和建筑围栏堆放)。目前评估地块北侧区域企业已全部搬迁,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地面覆盖有大量建渣,植被茂密。评估地块南侧区域地面均进行了硬化,建筑物未拆除,仍堆放有少量建筑围挡。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地块内主要生产企业的行业类别为汽车零配件零售(F5263)、汽车新车零售(F5261)、通用仓储(G5920)、汽车修理与维护(O8111)、书、报刊印刷(C2311)、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319)、殡葬服务(O8080)、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G5449)。

2022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含量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要求,需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2025年,******公司对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显示:地块内土壤中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及石油烃(C10-C40)超过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估报告确定的土壤修复目标值:苯并[a]蒽(5.5mg/kg)、苯并[a]芘(0.55mg/kg)、苯并[b]荧蒽(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茚并[1,2,3-cd]芘(5.5mg/kg)及石油烃(C10-C40)(826 mg/kg)。估算出地块内污染土壤面积约2328-2529平方米,污染土壤方量约6177.9-7224立方米。评估地块污染土壤在后续的治理修复阶段如果通过水泥窑、陶粒窑协同处置,则不需要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若通过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置,则需要按照国家鉴别规范及现有的鉴别程序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可能涉及危险特性鉴别的土壤面积约167-249平方米,土壤方量约292-426.8立方米。同时,经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分级评价工作确定,评估地块属于中度污染地块。

2026年4月,********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公司(以下简称“修复单位”)负责实施修复工作,于2026年5月12日取得****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备案通知书(渝(两江)土方案〔2026〕4号)。

根据《修复方案》和备案意见:(1)本项目按照风险评估报告方式2(小方量方式)划定的污染土壤范围进行清挖修复;(2)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污染土壤、夹层土、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泥等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3)破碎混凝土及分选的大粒径运至临近的E4-10-1地块内清洗、检测达标后原地堆存;(4)疑似污染土转运至临近的E4-10-1地块内设置的疑似污染土壤暂存处,经检测达到修复目标值后,用于场地内清挖合格后基坑回填。(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均由E4-10-1地块内的污水处理****处理厂入厂标准后,外运至******公司(建桥B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修复实施情况:2026年5月28日至6月11日,修复单位完成了基坑污染土壤的清挖,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30日,修复单位完成效果评估超标区域污染土壤的二次扩挖、三次扩挖及外运;2026年5月28日至7月22日,完成污染土壤及底泥外运;2026年6月1日至6月14日,完成大粒径石块的冲洗;2026年7月16日,完成废水的处理及外运。

本项目修复工程量统计:2026年7月22日,修复单位完成了污染土壤清挖、内转、筛分、外运、大粒径冲洗、施工废水和底泥处置及外运等工作。最终污染土实际清挖面积2588.6平方米,清挖污染土6237.9立方米(实方);大粒径及建渣堆体收方1450.46立方米(虚方)。共转运8990.23吨污染土壤,其中****集团有限公司接收4519.85吨,冀东水泥****公司接收4470.38吨(含底泥3.46吨)。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废水经检测达标后外运53.31吨至建桥B****处理站进行处置。

修复单位自验收结果表明(检测单位:**渝法****公司),修复工程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修复后的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5-2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并对修复工程以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我单位作为修复效果评估单位,根据本项目修复方案、实际施工过程等资料更新了地块概念模型,按相关规范导则制订效果评估布点采样方案。对清挖后的基坑、大粒径石块及建渣堆体、潜在二****实验室进行了采样检测,采样检测单位为正和绿源检测****公司。

效果评估工作开展情况:2026年6月12日至7月9日,进行了4个批次效果评估采样,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89个(含基坑土壤监测点位72个、二次影响区监测点位17个)、大粒径堆体监测点位6个;采集并送检了土壤样品132个(另采集平行样17个)、冲洗后大粒径样品6个(另采集平行样1个)。监测结果显示:最终本项目清挖后的基坑土壤、冲洗后的大粒径堆体、二次影响区土壤环境质量均满足修复目标值。

通过核实修复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分析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我单位认为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5-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场内部分达到了预期目标,修复后的场地土壤质量满足规划用地的性质要求,可以安全利用,****环境局审核,建议将该地块(地块编码:****)移出**市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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