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环境局拟批准《**市流** 1 ****牧场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10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联系地址:**市人民大道中32****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652 传真:****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流** 1 ****牧场建设项目(变更)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市覃斗镇西侧、流**西北侧海域 |
| 环评机构 | ****海洋****公司 |
| 项目概况 | **市流** 1 ****牧场建设项目于2025年1****环境局环评批复,由于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采取的生态措施发生了改变,经判定属于重大变动,因此重新报批。**市流** 1 ****牧场建设项目(变更)用海面积为604.799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力式深水网箱60个、半潜式桁架式深水网箱3个、简易钢质网箱18个、座底式桁架养殖网箱“湛农1号”1个、大型多功能养殖网箱1个、大型生态养殖围栏2个、**度聚乙烯(高分子材料HDPE)抗风浪筏式养殖筏架154台(吊养牡蛎3080万个)、人工鱼礁3.501万空方和自动监测系统1套及养殖辅助船等配套设施。主要养殖品种为卵形鲳鲹、军曹鱼、紫红笛鲷、红笛鲷、硇洲族大黄鱼、高体鰤、石斑鱼、牡蛎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废气:使用低含硫燃料油、低硫柴油,降低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船舶,加强船舶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看护船舶的调度疏导工作,降低噪声。 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能力单位接收处理;废弃养殖材料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病死鱼运往陆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弃防疫药物交由渔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有能力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加强渔船管理,防止油污水泄漏;建立溢油应急系统和应急计划。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