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7月27日15时00分****交易中心定标室(**市市民之家四楼)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建设地点:**市**县乾坤大道与107交叉口东南角。
3.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其中,仓储用房4162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水泵房768平方米、雨棚410平方米、排烟机房85平方米、车棚675平方米。将现有联合工房改造为分拣工房,改造面积8984平方米。配套建设公用动力设施、网络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广场、围墙、停车场、绿化及管网等室外工程。
4.招标范围:**及改造(包含但不限于原联合工房改造、扩建多层穿梭车件烟立体库、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信息设施系统、厂区配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477日历天。
6.招标控制价:****9504.96元(其中暂列金额****000元,暂估价587600元),仓储用房-建筑工程****5170.17元,室外停车棚-建筑工程773826.75元。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确定中标人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1.定标时间:2026年7月27日15时00分。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7173B
中标价:****8503.32元
项目经理:胡中元
证书编号:京111********05821
工期:477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无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30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联系人:张爽
联系电话:186****9587
地址:**省**市**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柯柯 张尚新
联系电话:155****2687 0372-****577
地址:**市**路与亚林界路交叉口西南角**高新区火炬研发园2号楼505室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信息化局
联系人:肖禹馨
联系电话:0372-****817
地址:**县众品大道7号创业大厦3楼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2026年7月27日